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10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同年11月22日,市委巡察組向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集團黨委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2019年11月28日集團黨委迅速召開黨委專題擴大會議,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整改要求,成立整改專班。12月2日召開巡察整改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明確任務分工。12月5日召開專題黨委會,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實工作。集團黨委圍繞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責任清單》,細化形成六大方面40項具體整改舉措。整改過程中共約談7人次,談話23人次。各部門、子公司積極認領職責范圍內的整改責任,形成以上率下、層層落實的整改責任體系。建立完善整改任務臺賬,嚴格落實整改銷號制度,做到緊盯問題不放過,清掃盲區不漏過,確保巡察反饋問題責任有落實,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時限。整改過程堅持強化政治引領,突出種業擔當,筑牢發展之基。
一、關于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班子合力不夠強。
整改舉措:一是2020年1月14日,集團黨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專題生活會,邀請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王鵬宇副組長參加,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一把手”帶頭示范,對照巡察反饋的問題,分已經解決的問題和正在推進解決的問題兩部分,逐個問題對照檢查。同時,就思想認識、政治意識、作風紀律、能力水平、廉政執紀五方面進行自我剖析。其他班子成員根據巡察整改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在工作、思想、作風、能力和廉政等方面,進行一次自我總結、自我剖析,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紅臉出汗有“辣味”,強化各自責任擔當。二是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在2019年12月分別與班子成員吳杰、張國華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談心交心,談話采用了“一對一”、“面對面”的形式,主要圍繞對巡察整改的認識、整改中遇到的困難、對分管范圍內整改工作的安排以及對重點難點項目進展有什么意見建議等方面開展。并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與班子成員談思想、談黨性、談職責、談問題,大家相互交心、增進理解、查找問題。三是經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研究討論,設立由集團領導班子孫利祥、吳杰、張國華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主要負責中層干部和各部門負責人的提名,以及其他各職能委員會的提名。設立以董事長孫利祥任主任,集團副職領導吳杰、張國華任副主任的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草擬《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落實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職權。設立以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為主任的審計委員會,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內部審計工作。
針對“經理層缺失”問題,種業集團現有黨委書記兼董事長1名,黨委副書記1名,副總經理(兼黨委委員)1名,2020年5月根據規定新任專職紀委書記1名,尚有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兼黨委委員、副董事長)1名未到位。根據《關于組建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情況匯報》以及中共杭州市委常務委員會會議紀要(〔2015〕35號)“確定,領導總職數為5名,其中黨委書記兼董事長1名,總經理(兼黨委委員、副董事長)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副總經理(兼黨委委員)2名”的規定。種業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多次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提請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進一步完善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組織機構建設。
具體問題2:謀劃企業發展不夠有力。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企業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落實情況,提出修改完善要求。二是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牽頭,副總經理張國華召開經營辦公會議專題討論,對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2017-2026)內容進行“回頭看”,完成2017-2019三年的工作進行經濟運行分析總結,對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以來與企業實際發展現狀不符的內容作了調整完善,對業務板塊進行整合。三是副總經理張國華牽頭謀劃研究集團“十四五”規劃(2021-2025),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形成“十四五”規劃工作計劃,成立規劃發展專項小組,小組內分為領導小組和專家組,按照時間安排在2020年內完成“十四五”規劃,著眼轉變思路,夯實戰略布局,聚力提質增效。四是根據發展規劃調整實際,完善集團內部資金運作,形成投資發展規劃,未來重點投資種業創新發展,推進“北繁+南育+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夯實“種子種苗育繁推一體化”、“農資電子商務和大數據平臺”等五大板塊布局,提升產業發展動能。
具體問題3:對“三重一大”事項研究把關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牽頭,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和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國華具體落實,分別牽頭修訂完善《黨委會議事規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董事會議事規則》《辦公會議議事規則》等相關重要制度,明確黨委會和董事會界線,集團重大決策必須先由黨委會研究提出意見建議,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會前置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作出決定。二是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制定黨委會會議議題征集操作辦法,由黨政辦每周向部門、子公司征集《杭州種業集團黨委會議題征集表》,經集團領導班子審簽方可上會,強化審核把關,確保“三重一大”事項納入黨委議事決策范疇。三是制定議事決策督辦機制,由集團黨政辦負責督促落實黨委會議事決策落實情況,由綜合管理部督促落實董事會和經理辦公會議議事決策落實情況,集團紀委把議事決策落實情況列為對部門、子公司的工作督查范圍。
具體問題4:黨委會議事決策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就未落實“末位表態”制度情況進行深刻檢討和反思,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表示要落實監督責任,兼任下屬公司的執行董事的班子成員張國華表示要落實好“一崗雙責”和“末位表態”制度,督促利豐公司嚴格落實支部會議議題的征集審核,提高黨支部、經營班子議事決策的嚴肅性。二是嚴格落實集團《黨委會議事規則》,制定黨委會議題征集制度,強化黨委會議題事前醞釀和審核流程。主要負責人在會前充分聽取班子成員意見建議,必要時聽取相關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意見建議,對意見不統一、分歧較大的事項,決不上會研究,提高黨委會決策的科學性、嚴肅性。三是集團紀委加強監督,紀委內設部門負責人列席黨委會,加強集團黨委會議事決策工作的監督。
二、關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夠嚴肅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根據中央《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集團黨委制定《杭州種業集團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明確黨委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同時對落實上級要求、規范民主生活會程序等作了具體規定。二是集團黨委嚴格執行《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要求黨委書記親自審定民主生活會方案并提前報上級黨委審核,要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在會前與班子成員充分溝通。班子成員要提前撰寫對照檢查材料并交主要負責人審閱。黨政辦要提前征求相關部門和干部職工的意見建議,并如實向領導班子反饋。會后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征求意見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情況、檢查和反映出來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三是2020年1月14日集團黨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專題生活會。會前,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審定會議方案,帶頭撰寫剖析材料,并審閱2名班子成員的剖析材料。會上,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帶頭檢視問題、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方向,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和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國華按照分管和崗位職責逐個對照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達到了“紅紅臉、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三、關于學習不深入、不及時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實。具體問題2:學習計劃流于形式。具體問題3:學習質量不高。
整改情況:一是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在2020年1月14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就“學習不深入、不及時”問題進行了對照檢查、剖析原因并提出了整改方向。二是集團編印《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巡察整改學習文件(制度)讀本》,制定全年階段性“補課”學習計劃,對十九大以來黨的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省市委有關重要會議、重要文件,以及有關農業、種業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列出4大版塊20項學習內容,采取集中培訓、自學、研討、抽查等形式,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頭示范,黨員、職工全員學習教育。三是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黨政辦具體落實,修訂完善《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的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領導干部學習調研制度》,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并認真落實,健全學習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四是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對工作人員進行了談話批評,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不重視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制定《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杭種集團黨〔2019〕22號),明確集團黨委每年至少2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成立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杭種集團黨〔2019〕23號),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擔任組長,強化領導。二是集團黨委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部門、子公司、黨支部“大黨建”考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三是集團黨委提出落實《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央、省、市委相關要求的意見,明確履行統戰工作主體責任和黨委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職責,把統戰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制定《統戰工作計劃》,明確集團黨委每年至少1次專題研究統戰工作。四是集團黨委制定《集團領導班子成員聯系黨外職工聯誼交友制度》,明確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走訪重要崗位、有培養發展潛力的黨外職工,幫助解決工作、生活上的困難,定期對黨外干部進行談心談話。
五、關于人才引進、留用機制不夠健全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引才視野較窄。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在2020年1月14日召開的黨委民主生活會上,就職工招聘工作存在的不規范問題,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和黨委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作自我檢討批評。二是黨委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黨政辦負責,修訂完善了《集團公司員工公開招聘辦法》,形成了用人部門申請、黨委研究方案、公開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統一筆試面試、開展組織考察、黨委研究錄用和辦理錄用手續等8道程序,人才引進機制初步建立。三是集團黨委立說立行,2019年底向社會公開招聘,集團公司及利豐公司共推出9個崗位,共有300多人參加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后6個崗位組織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共新錄用3名員工(其中碩士研究生1名),整個工作嚴格按新修訂的員工招聘辦法操作,反響較好。
具體問題2:執行“三定”方案和職工業績考核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黨政辦負責,對集團《薪酬管理辦法》進行修訂,規范職工晉升調薪程序、崗位設置等工作,明確員工崗位職責。二是集團黨委建立成立績效考核小組,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和副總經理張國華任副組長,制訂業績考核辦法,建立考核激勵制度。三是建立年度業績考核,從2019年度開始,集團公司績效考核小組對部門和子公司開展年度業績考核,按照考核結果兌現部門、子公司績效獎勵;部門和子公司根據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業績考核,合理分配資金。
具體問題3:執行集團《人才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力度不大。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對《人才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實施情況進行回顧評估,完善相關措施,加大實施力度。二是加快青年人才培養,深化“師傅帶徒”機制,充分發揮業務骨干作用,集團中層職稱以上業務骨干幫帶培養2-3名青年員工,通過“科研+市場”兩大鍛煉平臺,交任務壓重擔,幫帶青年員工成長成才。三是集團出臺員工進修辦法,鼓勵員工提升學歷、職稱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培訓學習,給予適應補貼。四是借梯登高,集團實施“科企合作”計劃,加快與浙江大學、中國農科院、中國水稻所、南京農業大學等大院名所合作,定向從全國知名農業院校引進專業人才,同時選送優秀員工到院校學習進修。繼續建好院士工作站,發揮院士及其團隊作用,幫帶集團人才培養。
六、關于干部選任工作不夠嚴謹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干部選拔程序不規范。具體問題2:執行任前公示、試用期制度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黨委認真剖析。2020年1月14日,集團公司黨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集團成立以來在選人用人工作方面存在問題,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分別作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明確了責任擔當。二是教育員工。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對參與干部選拔的工作人員進行教育談話,嚴肅指出工作上的問題,對加快提升干部人事工作業務水平提出了要求。三是加強業務培訓。集團黨委班子成員帶頭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關于加強市屬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辦法》《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同時,加強黨政辦人員業務培訓,提高人事工作水平。四是出臺人事辦法。集團黨委及時研究出臺《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杭種集團黨〔2019〕21號),對選人用人工作進行了規定,進一步規范干部人事工作。
具體問題3:下屬企業選人用人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黨委加強指導下屬公司選人用人工作。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約談利豐黨支部書記和主持工作副經理,嚴肅子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和考評程序;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黨政辦負責,對利豐公司進行干部人事、員工招聘程序、人事檔案管理等業務培訓。二是利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組織二級主管以上干部職工、全體黨員,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市屬國有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嚴肅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和程序。三是修訂完善《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厘清“三重一大”事項界線,糾正了以經理辦公會議等形式代替黨支部會議集體決策的錯誤做法。四是利豐黨支部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杭利種黨〔2020〕2號),辦法第三章第八條規定“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經公司支部委員會研究通過,報集團黨委審批同意后進行”;“考察對象確定人選須向集團黨委報備,必要時應當經集團黨委審批后再進行”,規范選拔任用的組織程序和監督機制,確保干部隊伍結構合理。
七、關于基層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基層黨組織議事決策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責成利豐黨支部和利豐公司經理班子成員進一步健全利豐公司黨支部會議、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厘清決策事項界線,規范“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事前充分醞釀、事中民主決策、事后從嚴落實”工作要求。二是利豐公司修訂完善《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和《中共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黨支部會議議事規則》,指定專人分別負責黨支部和經理辦公會議議題征集、會議記錄與決策執行監督。三是利豐公司成立風控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分析重大風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管控措施,批準、糾正風險管理行為;下設生產與采購、產品銷售風控工作辦公室,分別負責生產與采購、產品銷售范圍的供應(經銷)商、合同文本、數量質量、價格等環節的風險評估與日常管控。四是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銷售管理辦法》(杭利種〔2020〕1號),辦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營銷部應充分調研國內同類產品市場行情、分析產品競爭力、結合生產成本科學制定產品銷售價格政策,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決策后執行”。五是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生產收購和采購管理辦法》(杭利種〔2020〕1號),辦法第二章第八條、第三章第十九條、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規定了農作物種子采購、生產收購和包裝袋采購的方案“經采購風控工作辦公室審核、公司風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
具體問題2:黨支部“三會一課”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責成利豐公司黨支部建立健全“三會一課”制度,并組織黨員學習,規范黨支部建設。二是集團黨委建立基層黨支部檢查考核機制,通過層層壓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把基層黨建工作落實到人,及時糾正所發現的問題。三是規范組織生活會,利豐支部于2019年12月25日召開組織生活會,圍繞巡察整改反饋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按照“一人談,眾人幫,逐個進行”的方式進行,深入查找和剖析問題,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八、關于工作作風不夠扎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個別黨委會會議紀要存在“一個會議兩種版本”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牽頭查閱歷年黨委會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經核實“一個會議兩種版本”現象確有存在,吳杰已對記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建立黨委會記錄、會議紀要審核把關制度,由黨政辦工作人員起草黨委會的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經相關議題的部門負責人進行校核,黨委分管副書記進行審核把關,最后送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審閱、印發,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三是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注重加強會議記錄人員的業務培訓。
具體問題2:有些制度制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設立制度修訂整改領導小組,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任組長,2名班子成員任副組長,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黨政辦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辦公室負責人,對集團制度進行全面梳理,2020年完成“廢、改、立”工作,制訂一套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二是集團黨政辦完成規章制度修訂3則,分別為《杭州種業集團黨委議事規則》《杭州種業集團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的教育培訓制度》《作風和能效問責辦法(試行)》,新制定規章制度4則,分別為《杭州種業集團領導干部學習調研制度》《杭州種業集團員工教育管理制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杭州種業集團民主生活會制度》。利豐公司分別制定了《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中層干部選拔任用辦法(試行)》《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銷售管理辦法(試行)》《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生產收購和采購管理辦法(試行)》,代擬稿制定了《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營銷中心建設管理辦法》《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等6項新的管理辦法。修訂了《中共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黨支部會議議事規則》《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倉庫管理辦法》《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應收賬款管理辦法》《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種子質量檢驗管理辦法》,代擬稿修訂《杭州種業集團有限公司農作物良種生產管理辦法》等7項管理辦法。三是建立制度執行專項督查制度,集團紀委把制度落實情況匯報列為每年專項督查工作,督查結果列為年度“大黨建”考核內容,強化制度執行的剛性約束。
九、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超標準購買禮品。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紀委牽頭對超標準購買禮品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除巡察已發現的問題外,未發現其他問題。二是集團黨委、紀委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綜合管理部相關經辦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成原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按照業務招待禮品贈送標準退回7850元超額部分。三是根據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對原綜合管理部負責人進行約談,運用執紀監督“第一種形態”,開展批評教育。在利豐公司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當事人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履職不到位的情況進行了檢討。四是完善《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按相關規定,嚴格區分業務、商務和其他公務接待,嚴禁違規超標準接待。明確業務招待200元/人、公務招待120元/人標準;商務招待僅限于企業負責人(含副職領導),500元/人標準;業務推廣宣傳和禮品贈送標準均不得超過300元/人次。該制度已于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通過后頒布實施。
具體問題2:違規贈送預付卡、禮品。
整改舉措:一是集團紀委牽頭對超標準購買禮品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除巡察已發現的問題外,未發現其他問題。二是集團黨委運用執紀監督“四種形態”,對原綜合管理部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分管領導對與經辦人進行談話并進行批評教育,已責成當事人按照業務招待禮品贈送標準退回13080元超額部分。三是組織修訂完善了《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明確業務招待標準和贈送禮品標準,強調嚴格執行業務推廣宣傳和禮品贈送標準,杜絕違規超標購買禮品。
具體問題3:報銷單據不齊全。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紀委約談了優質農產品部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經辦人員,對不規范采購、報銷支付行為和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進行了批評教育。原糧油項目組經辦人員將2670元食品為海鮮禮盒贈送給業務對象,超過標準780元,已責成當事人退回;5000元茶葉數量為12.5斤(半斤裝,25包),贈送內蒙古、五常合作基地等25人。二是組織修訂完善了《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業務招待標準和禮品贈送標準,同時加強各部門對業務招待事項的事前審批管理,杜絕違規超標購買禮品。三是分管領導對財務報銷負責人審核把關不嚴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集團財務部門加強財務報銷審核與管理,杜絕報銷單據不齊全、超標等問題。
十、關于制度制定與執行存在“兩張皮”現象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制度執行流于形式。
整改情況:一是經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同意,成立以集團黨委書記孫利祥任組長,吳杰、張國華任副組長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對《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集團綜合管理部全面梳理集團各項制度,完善《業務招待費管理辦法》,按相關規定,嚴格區分業務、商務和其他公務接待,避免違規超標準接待。三是刪除業務接待審批表中不合規條款,增加商務接待審批表,明確商務接待權限,規范日常業務招待行為。
具體問題2: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形同虛設。
整改情況:一是經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同意,成立以集團黨委書記孫利祥任組長,紀委書記吳杰、副總經理張國華任副組長的基建項目領導小組,加強基建項目監管。二是下發《關于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集團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制度執行工程項目操作規范,明確具體工作流程,明確人員分工,明確具體審批流程,對涉及工程項目變更、審批等基建工程相關重大事項,必須經基建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報集團黨委同意后執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合同簽訂、招標采購、合同履行、施工監理、項目審計、結算及資料歸檔等全程監管。三是集團黨委建立工程項目督查制度,由集團紀委具體落實。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帶隊,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對集團在建九堡工程進行專項督查,約談項目監理、跟蹤審計和施工等單位負責人員,督促施工進度,規范施工管理等工作。
具體問題3:倉儲制度與實際執行脫節。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委員、利豐支部書記張國華約談利豐公司主持工作副經理、營銷部分管經理、倉儲部負責人,明確了以制度建設壓實崗位風險管控責任。二是利豐公司修訂完善《倉庫管理辦法》(杭利種〔2020〕1號),增加了盤點管理章節,第六章規定“每月盤點表由盤點人、倉儲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抄送綜合財務部核對;每半年盤點表經盤點人、倉儲部負責人、監盤人簽字確認,報分管經理審核后抄送綜合財務部核對;盤點時發生盤盈或盤虧等情況的,經財務部門核實后報分管經理審批,有重大出入的,須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處置”;增加了第八章第三十一條“外協倉庫出入庫在倉儲質檢部指導下,執行公司出入庫制度,實行每月庫存動態書面報送、核實和文檔存檔工作”的規定。三是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銷售管理辦法》,優化規范銷售流程和行為,實行發貨單限額審核制度,辦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銷售人員如實依照客戶需求,以銷售發貨單提交倉儲質檢部銷售發貨。轉賬銷售發貨單實行限額審批制度”,第十一條規定“銷售人員為銷售發貨單書面簽收確認和貨款回收的直接責任人,嚴格遵守應收賬款管理辦法,做到經銷商往來賬務準確、清晰”。四是強化合同管理,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辦法》,辦法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對外發生超過10000元(含)以上的生產經營采購(收購)業務,20000元(含)以上的生產經營銷售業務,5000元(含)以上的服務類項目、工程類項目,涉及公司基礎服務、安全服務的活動必須要簽訂合同,以明確權利和義務”。五是利豐公司成立公司ERP管理系統推進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杭利種〔2019〕8號),完善企業ERP管理系統功能,規范系統操作流程和監督。六是集團黨委紀委把倉庫管理列為風險管控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監管和督促整改。
十一、關于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對紀檢工作不重視。
整改情況:經2020年1月20日第1次黨委會研究,集團專設紀檢室,配備專職紀檢監察人員1名,同時發揮集團兼職紀委委員作用,加強集團紀檢力量。同時,要求利豐公司在2020年2月黨支部換屆改選時,在支部委員會中選配1名紀檢委員,加強利豐公司紀檢監察力量。
具體問題2:黨風廉政建設研究部署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從2020開始,集團黨委嚴格落實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每季度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總結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并形成專題的會議記錄和紀要。二是每年年初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結合工作分工,按照權責統一原則,將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班子成員應當履行的責任具體化,形成“一人一單”的責任清單;同時結合黨建責任考核、執紀監督、巡察、審計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形成“一年一單”的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舉措和整改時限。三是集團紀委規范黨風廉政責任書簽訂工作,每年根據各部門的崗位職責和任務分工,形成“一人一書”,使責任書更加精準,防止出現內容雷同現象。四是集團黨委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對具體負責組織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的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強化責任意識。
具體問題3:對干部教育管理不力。
整改情況:一是對杭州利豐種子公司員工丁某的處理,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帶隊,專門到江干公安分局和相關派出所進行實地調查,徹查其違法及受到行政處罰情況。因丁某于2019年1月離職,其黨員組織關系也已轉出,根據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意見,經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按照案件管理相關規定,2020年1月21日集團紀委將案件線索移交市紀委市監委案管室,由上級紀檢機關協調處理。二是對員工何某的處理,依據集團員工管理有關規定,集團于2020年1月解除其勞動合同,立即辦理了離職手續。
十二、關于日常監督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執紀問責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2020年1月2日邀請公司法務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何加良律師座談,通過咨詢公司法務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何加良律師,探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可能,何律師建議協商解決較妥,若協商不成,保留訴諸司法途徑的權利。二是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張國華牽頭,1月2日當日攜何加良律師一同約談上海春卉溫室工程公司項目負責人蔣某,責成其對相關賬目進行核對,目前已完成項目清算。
具體問題2:廉政談話制度未落實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經查,集團紀委對2018年2月份新提拔的電商部副經理,利豐種子公司副經理未進行廉政談話。2020年上半年,集團公司對所有中層干部進行一次廉政談話,黨委書記、董事長孫利祥找班子成員,種科院經理、集團財務總監、利豐公司主持工作副經理進行談話;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對黨政辦主持工作副主任、電商部經理、副經理、優質農產品部副經理、種科院副經理進行談話;副總經理張國華對農化部經理、綜合管理部主持工作副經理、優質農產品部經理、利豐公司副經理進行談話。二是集團黨委加強落實廉政談話制度,集團紀委負責監督落實,督促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三是集團紀委負責,每年對部門、下屬子公司廉政談話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落實不到位的督促整改,必要時追究負責人責任。
十三、關于風險管控意識淡薄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風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況:一是經集團黨委2020年第一次會議研究同意,成立風險管理控制委員會,加強投資監管,防范投資風險。二是依據已參股企業實際經營運作情況,總結經驗,修改完善《投資管理辦法》,增加對外投資日常管理和風險管控相應條款,加強投資監管,該制度已于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通過后頒布實施。三是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加強對外投資風險整體管控,財務部門定期對參股公司進行經濟運行分析和風險評估,并及時提出建議;重大事項及時匯報集團黨委和董事會,防范投資風險。
具體問題2:種子價格詢價不嚴謹。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黨委委員、利豐黨支部書記、利豐公司執行董事張國華約談利豐公司經理班子成員,查擺生產經營定價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強調突出制度管控、監督執行,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防范經營風險。二是經利豐黨支部會議研究同意利豐公司成立由經理班子、黨支部紀檢委員、公司財務與業務負責人組成的風控工作領導小組(杭利種〔2019〕11號),負責審定、分析重大風險和重要業務流程管控措施,批準、糾正風險管理行為;下設由經理班子成員負責的生產與采購、產品銷售風控工作辦公室,分別負責生產與采購、產品銷售范圍的供應(經銷)商、合同文本、數量質量、價格等環節的風險評估與日常管控。三是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規范生產收購、采購、銷售各環節操作流程,使業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銷售管理辦法》,辦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營銷部應充分調研國內同類產品市場行情、分析產品競爭力、結合生產成本科學制定產品銷售價格政策,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決策后執行。執行返利政策產品、特殊產品或特殊原因經銷商的結算價格,由營銷部提出理由,提交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決定”;制定《杭州利豐種子有限公司生產收購和采購管理辦法》,辦法第二章第八條、第三章第十九條、第四章第二十四條分別規定了農作物種子采購、生產收購和包裝袋采購的方案“經采購風控工作辦公室審核、公司風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
具體問題3:杭州市良種引進公司注銷手續滯后。
整改情況:一是已與市編辦聯系,要求和國土、規劃、人社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待完成九堡項目主體建設及相關房產產權變更確權后進行注銷。二是房產過戶辦理情況:杭海路900號產權登記經與市土管局產權交易中心溝通,建議待九堡在建工程首次確權后一并辦理;轉塘直街8號產權登記繼續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解決;岳營巷房產經與下城城投開發公司溝通,該地塊系下城草庵等三村連片改造安置地塊項目,項目還沒有完成,開發商該地塊的“大證”尚未辦出,待條件具備會及時通知辦理產權證。
由于良種注銷及6處房產權屬變更需和發改、國土、規劃、人事等多部門溝通,必要時還需要市政府進行統籌協調。
十四、關于戰略合作銀行遴選形同虛設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修訂《資金存放等財務事項管理暫行辦法》,對戰略合作銀行遴選依據企業實際,綜合考慮國有四大行黨費存放、業務開展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該辦法已于集團黨委2020年第一次會議通過后頒布實施。二是啟動新一輪戰略合作銀行遴選工作,制定杭種集團第二輪戰略合作銀行遴選工作計劃,選聘工作從2020年2月1日開始至2020年3月30日結束。
十五、關于房產出租管理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部分房產招租未經集體決策。
整改情況:一是經集團黨委2020年第1次會議同意,成立以集團黨委書記孫利祥任組長,紀委書記吳杰、副總經理張國華任副組長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加強對房產制度的執行與監督。二是加強房產管理,結合市國資委對出租房產的專項檢查工作要求,對房產出租情況進行全面自查。三是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約談綜合管理部負責人,要求其加強對相關制度的學習,對相關情況加以說明,并對凱旋路129-131號和轉塘直街8號其中一處房產協議招租未經集體決策情況進行調查,無發現違紀情況。
具體問題2:房產出租監管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對目前房產出租轉租情況逐步進行清理,改變轉租較為普遍現象,分管領導約談汪某、梁某、邵某、吳某等承租戶。二是對集團職工吳某進行談話,停止其出租行為,取消后續招租的原承租人優先承租權。三是根據企業實際,按照相關要求,合理合規修改《房屋租賃合同》。
十六、關于招投標工作監管缺失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任由招標代理行使建設單位權利。
整改情況:一是集團下發《關于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領導牽頭,成立基建項目領導小組,要求嚴格按制度執行工程項目操作規范,明確管理職責和人員分工,加強項目招標采購管理,對10萬元以上工程采購,必須經基建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執行,防范風險。二是成立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對集團《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采購管理辦法》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10萬元(含)以上基建項目采購,需通過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10萬元以下項目采購按《采購管理辦法》,通過邀請招標、詢價比價等零星采購辦法執行。三是由集團紀檢室負責,加強對工程項目采購監管,項目采購必須集團紀委備案。
具體問題2:招標代理存在轉包現象。具體問題3:招標代理與施工單位存在關聯關系。
整改情況:一是按照集團黨委要求,集團紀委對科創園1#、2#倉庫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情況進行檢查,查實該項目通過瓶窯鎮小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種科院與招標代理和施工單位無利益輸送,但種科院未對代理公司和施工單位進行事前調查,工作不細不實。二是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吳杰約談種科院副經理,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要求其作書面檢查。三是集團加強工程項目招標管理工作,下發《關于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成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副總經理張國華牽頭,規范工程項目操作,明確具體工作流程,對項目的合同簽訂、招標采購、合同履行加強管理,明確要求對涉及工程招標等重大事項,必須經基建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執行。四是成立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由集團紀委牽頭,監督落實《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十七、關于合同管理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審批程序缺失。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加強對《工程項目管理辦法》、《采購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制度的執行與監督。二是下發《關于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領導牽頭,成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要求按制度執行工程項目操作規范,明確人員分工,明確具體審批流程,對涉及工程項目變更、工程項目合同審批等基建工程相關重大事項,必須經基建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報集團黨委同意后執行,防范風險。三是集團黨委約談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所涉問題進行調查,未發現違紀情況。
具體問題2:合同管理不規范。
整改舉措:一是成立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按照《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加強對合同洽談、簽訂、履行、結算、蓋章、臺賬、歸檔等環節全程管理,對工程項目合同的簽訂,明確要求分管領導簽字把關,落實制度的執行與監督。二是下發《關于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通知》,由分管領導牽頭,成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規范工程項目具體操作流程,明確人員分工,對涉及基建工程相關重大事項,必須經基建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報集團黨委同意后執行。三是集團紀檢部門加強監督檢查,紀委采取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對基建項目制度執行、合同履行、招投標管理等進行全程監管,做到有序可控,防范風險。
十八、關于食堂管理存在漏洞問題的整改情況
具體問題1:責任主體不清。具體問題2:費用結算管理不嚴。具體問題3:客飯管理不規范。
整改情況:一是厘清集團與杭州市種子服務總站食堂合辦關系,強化責任主體,制定《食堂管理辦法》。二是與種子總站和餐飲服務公司簽訂三方管理協議,約定食堂費用分攤;三是在《食堂管理辦法》中明確加強客飯管理,實行憑券就餐,費用憑券結算。
目前,巡察反饋問題已經基本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市委巡察組移交信訪件和問題線索都為零。集團黨委認為,本次巡察不僅是一次全面深度的政治體檢,更為集團下一步實現高質量發展明確了目標和方向。集團和下屬子公司共制定和修改完善管理制度20項,通過立行立改,在集團上下形成了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氛圍,有力促進了清廉種業建設。
下一步,種業集團黨委將從集中整改階段轉入日常整改階段,注重規范和長效機制建設,按照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努力建設一支絕對忠誠、干事擔當、干凈自律、充滿活力的種業施工隊,加快清廉種業建設,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進一步強化措施,持續深入推進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適時組織“回頭看”,不斷鞏固整改成效,防止問題反彈;對一些部分整改的問題,做到緊盯不放,確保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修訂集團內部管理制度,匯編成冊,經常對照檢查,糾正不足。堅持反腐敗“零容忍”態勢,把巡察成果轉化成為做好“三農”工作、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動力。進一步深化督查,始終把黨的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全面加強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把管黨治黨的責任和壓力傳導到每個基層黨組織,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后一公里”,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為杭州市種業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